背景
陈某某,上海人,因为毒品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后来,表现良好,各种减刑,最终服刑32年出狱。
出狱后,经过他人介绍牵线,接受某自媒体人采访。
采访视频中,陈某某大谈曾经的犯罪经历。视频发出后,大受欢迎,播放量高达60多万次。
采访视频恰好被上海宝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看到。
看完视频,他敏锐察觉到,陈某某违反了法律规定,不能接受采访,视频应该下架。
来源“新闻晨报客户端今日头条账号”
为什么陈某某已经出狱,却不能接受采访?
因为陈某某是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什么叫政治权利?
它并不仅限于狭义的“参与政治活动”,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而是包含了更广泛的公民表达自由,如言论、出版和结社集会自由等。
陈某某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发表个人经历和观点。
特别是涉及敏感内容,也就是他个人的犯罪经过。
这正是行使了“言论和出版自由”,而这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是被明确禁止的。
为何陈某某出狱了,仍然被剥夺政治权利,不应该随着释放而取消吗?
法律规定,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同时,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,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。
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,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之日起计算 。
也就是,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(在服刑期间当然也被剥夺政治权利),开始执行剥夺的政治权利。
如果剥夺政治权利十年,也就是出狱十年后才有公民表达自由的权利,如言论、出版和结社集会自由等。
启示
该检察官通过调取陈某某的相关材料,发现陈某某仍然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。
后续,经过多部门协作,陈某某采访视频下架。
这是一个极其细微的工作,不管是自媒体平台也好,一些负责监督的部门也好,很容易忽视这个工作。
希望网友们也关注一下这类型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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